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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是否等于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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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7

检出了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表明该食品一定不符合 GB2760-2014 规定?

GB2760-2014 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每种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在食品类别中的最大使用量,部分食品添加剂也规定了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带来的残留量(如亚硫酸盐类食品添加剂)。对于某种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 未允许其用于某个或某些食品类别,其确切含义是指该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这些食品类别,并不一定代表不得检出。食品中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不表示一定不符合标准规定,还需要考虑带入原则等的影响。

带入原则是指,生产某种食品的配料允许使用某种添加剂,则该食品添加剂就通过食品配料而带入最终食品中的情况。GB2760 中3.4.1 规定 , 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以下规定:
a)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b)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c)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部分食品或食品原料本身并未添加某种物质,但终产品却有检出。究其原因,可能是由这部分食品或食品原料本底带入造成的。也可能来源于环境污染、原辅料污染、包装材料迁移,或在动植物生长过程中代谢产生、食品加工过程中微生物代谢生成(如发酵工艺),需要结合其他相关信息综合分析检出的原因,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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