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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田灌溉水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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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20

生态环境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农田灌溉水质监管,保障耕地、地下水和农产品安全,制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840-2021)
农田灌溉用水与生活用水检测不同,灌溉用水主要用于农作物,来自地面水、地下水、城市污水、产业废水等水源,但农田灌溉用水标准主要是为了确保农用土壤环境不受污染破坏,保证农产品生态安全。因此,农田灌溉用水的检测项目比生活用水的检测项目少。根据2005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农田灌溉水质检测项目共27项,其中16项为基本项目,11项为选择性控制项目。但是,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田间灌溉水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也正式修订发表了。

GB5084-2021不仅是GB5084-2005版的修订,还综合了GB22573-2008《灌溉水中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苯限量》和GB22574-2008《灌溉水中甲苯、异丙苯、酚和苯胺限量》两个国家的强制标准,将田灌溉水质检测项目从原来的27项提高到了36项。三个标准一体化,更科学合理,符合国家简政放权的施政策略。当然,放管服并不意味着这种监督放松,GB5084-2021明确了农田灌溉水质监督主体,即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农业农村、水利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当然,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中未指定的检测项目,适当制定地方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但需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6个基本检查项目
新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检测项目保持原16项不变,主要有pH值、水温、悬浮物、5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化物、全盐量、总铅、总镉、六价铬、总汞、总砷、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其中水温检测要求从原≤25℃变为≤35℃,其他指标要求没有变化。

20个选择控制项目
选择性控制项目,灌溉水2005版11项,分别为铜、锌、硒、氟、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笨、三氯乙醛、丙烯醛、硼。新修订的2021版增加了总镍、甲苯、二甲苯、异丙苯、苯胺、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苯共9项。综合农田灌溉水质选择控制项目已达20项。这是大家应该关注的地方。
农田灌溉水质检测需要长期跟踪监测。明确监管主体,统一标准体系,完善检测项目,合理推进实施,这些都是新标准GB5084-2021修订发布的意义。当然,无论是农田管理者还是政府监管部门都要积极了解新标准中的规定,为保证农田水环境、土壤环境、农产品安全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

检测项目:
pH、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温、全盐量、氯化物、硫化物、总汞、镉、总砷、铬(六价)、铅、铜、锌、硒、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苯、三氯乙醛、丙烯醛、硼、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等项目。

检测标准:
DB15/T 1837-2020 农田灌溉水 硝酸盐氮测定 流动注射法
DB22/T 1992-2013 农田灌溉水中汞、镉、砷、铅、铜、锌、硒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NY 1260-2007 农田灌溉水中苯、甲苯、二甲苯最大限量
NY 1614-2008 农田灌溉水中4-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的最大限量
TJ 24-1978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