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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及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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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1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的分类规则、功效宣称评价及安全评估技术标准做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范,发布了对应的3则重要通告,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就是《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该项规范的实施意味着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得到对应的评价。中科检测是国家认可的化妆品检测机构,在化妆品功效检测方面颇有建树,以下为化妆品功效评价的具体方法及测试项目。

【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
除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优先选择下列(一)(二)项试验方法,(一)(二)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下列(三)(四)项试验方法:
(一)我国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二)我国其他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载明的方法;
(三)国外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
(四)国内外权威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专业学术杂志、期刊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在开展功效评价前,评价机构应当完成必要的试验方法转移、确认或验证,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
【化妆品功效测试项目】

序号功效宣称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
使用测试
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
1祛斑美白   
2防晒   
3防脱发   
4祛痘   
5滋养   
6修护   
7抗皱***
8紧致***
9舒缓***
10控油***
11去角质***
12防断发***
13去屑***
14保湿****
15护发****
16特定宣称(宣称适用敏感皮肤、无泪配方)**  
17特定宣称(原料功效)****
18宣称温和(无刺激)***
19宣称量化指标的
(时间、统计数据等)
***
20宣称新功效根据具体功效宣称选择合适的评价依据。
说明:1. 选项栏中画√的,为必做项目;
2. 选项栏中画*的,为可选项目,但必须从中选择至少一项;
3. 选项栏中画△的,为可搭配项目,但必须配合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或者实验室试验一起使用。
注释:① 仅通过物理遮盖作用发挥祛斑美白功效,且在标签中明示为物理作用的,可免予提交产品功效宣称评价资料;
      ② 如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仅为头发的,可选择体外真发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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