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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技术文章 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五个例子让你更好理解水资源论证
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五个例子让你更好理解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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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22

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动了厂矿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实行节水工艺、采用节水设备等,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有效地缓解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有助于区域水资源的保护;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了建设项目的用水安全;避免了建设项目的盲目上马%。水资源论证的工作的实施,使水资源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开发利用原则得以贯彻,对水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以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总结了一些水资源论证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水资源论证


1、农村饮水工程取水是否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不论是用于农业灌溉还是人畜饮水,均应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提交包括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在内的申请材料。有关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分类管理要求,暂按取水口所在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的方式取热,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
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规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取水的,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取水许可申请,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
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方式取热,应开展水资源论证。
 
3、90年代由乡政府村集体自主修建的水厂,因历史遗留问题,无任何审批资料,是否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第七条规定,对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前(2002年5月1日前)已建成取水且未进行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水资源论证。取水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手续,审批机关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原水电站取水许可证注销,现转让重新运行,是否需要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取水许可证注销后,取水单位或个人重新申请取水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还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因此,该水电站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时,应同时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5、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20年前企业被另一企业承包,但是该企业还存在,取水没有改变,原企业的取水许可还是原企业的名称,这种历史遗留情况属于整改类吗?应该怎么理顺手续?
原企业被另一企业承包,实际取水人已经发生变化,实际取水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重新提出取水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该取水项目的取水许可证仍为原企业的名称,应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认定为整改类进行整改。如取水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取水量、取水用途、水源类型、取水地点及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等没有发生变化的,实际取水人不需要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可直接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申请换发新取水许可证。如该取水许可证已过期,取水项目属于无证取水,应由实际取水人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报告表,并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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