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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811-2010摩托车头盔质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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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6
GB811-2010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佩戴的头盔。以下是中科小编对该标准规范的内容解读。

1、要求
结构要求:摩托车头盔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和护目镜等结构组成。而不同的结构又应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

性能要求:性能要求也就是对头盔进行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保护区及试验区、头盔质量、头盔视野、头盔护目镜、刚度性能、固定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头盔耐穿透性能等。

2、摩托车头盔形式检验
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形式检验项目进行周期性检验;在产品生产过程稳定的条件下每年应抽样进行一次形式检验。此外,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也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
正常批量生产中,在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形式检验要求时。

3、摩托车头盔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在出厂前都应该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随机抽检,抽样检测按结构、材料(头盔壳体为同一配料)、规格尺寸相同的为同一品种,每一品种按2000项为一检验批,每批抽取样盔6项。在抽样检测过程中,若一项性能的单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产品不合格。

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每顶头盔应有具备的永久性标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和厂址、商标、产品种类、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编号、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识、合格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产品包装箱上应具有上述规定的标志内容;且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要注明防治碰撞、受潮和有机化学物品的侵蚀;产品中文说明书至少应具备以下内容:

提醒购买者挑选适合自己头型尺寸的合格头盔且使用时必须系紧系带;
若头盔发生过一次较大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或送检鉴定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不能使用腐蚀性溶剂擦洗头盔外表,不要撞击头盔;
使用期限。

使用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是保障摩托车行车安全的关键。中科检测作为是国内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有国家认可重点实验室,可为全国企业单位提供各类头盔检测服务,并出具公正、科学、权威有效的摩托车头盔质检报告。

咨询热线:13926209354(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