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办理

排污许可证办理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我们的服务 生态环保 排污许可证办理

排污许可证办理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中科检测提供排污许可证办理服务,即代理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工作。

排污许可证办理 具体要求

(1)自主申请,编制申请材料并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2)签署《守法承诺书》
(3)自行监测
(4)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按期报告持证排污情况
(6)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等

排污许可证办理 办理程序

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一)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国家平台填报和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国家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核发部门对满足条件的排污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国家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排污许可证办理 服务内容

(1)排污许可证技术培训
(2)排污许可证申请、变更填报
(3)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编制
(4)许可证相关政策咨询
(5)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
(6)年度执行报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