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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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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23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建设项目概况分析、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影响论证、退水影响论证、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综合评价。

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
1、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由分类等级中的最高级别确定。分类等级由取水水源,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分类中不同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分别确定。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见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表格。
2、可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取水,退水影响程度,结合水资源条件适当调整论证工作等级。
a)水资源丰沛地区小型灌区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等级可降低一级,最低为三级;
b)火(核)电、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钢铁和食品等行业中高耗水或重污染类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等级应提高一级,最高为一级;
c) 指标表中,对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取水分类指标""开发利用程度"为一级的,而其他指标均为三级的,工作等级可降低为二级。
3、对多水源取水的,其取水水源和取水影响论证可按照各水源的分类等级分别确定工作深度。
4、对于铁路、公路等线性分布工程类建设项目,可按各取水水源分别确定工作深度,在同一取水水源论证范围的取水,应按照项目在该取水论证范围内的总取水量等分类指标确定取水水源论证分类等级。
 
水资源论证范围
1、分析范围
1)应以建设项目取用水有直接影响关系的区域为基准,结合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要求,确定分析范围。
2)分析范围一般应涵盖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和退水影响范围,并考虑到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可选择单个或多个县级行政区。对于影响全流域的建设项目.其分析范围宜扩大到整个流域。5.3.1.3应在流域水系图或行政区划图的基础上绘制分析范围图,标注分析范围内的主要水系,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文站网、主要供水工程、主要取水口和入河排污口的位置等。
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1)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应根据水文站网分布情况和水文资料条件,结合已有成果,综合考虑取水水源地来水情况,现有供水工程及其运行情况等因素,按照便于水量平衡分析和可供水量计算的原则,确定地表水取水水源的论证范围。其要求如下:
a)流域面积≤3 000 km'的河流,取水口以上河段没有水文站的,论证范围应为整个流域;
b)在平原水网区.大江大河的河口区和建设项目最大取水流量占取水断面实测最小流量≤5%的主要江河干流的中下游区域取水的,可根据可供水量计算的需要确定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2)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应综合考虑地下水取水水源的平面位置,目标含水岩组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等,以地下水水源地所在的较为完整的或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作为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其要求如下:
a)对于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较大的,可在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及其影响范围的基础上适当外延,或可结合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划定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b)采用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应综合考虑区域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矿床充水条件等因素,并考虑矿坑排水影响的区域,划定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3)采用公共供水为取水水源的,应综合考虑公共供水工程的供水水源、供水范围和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取水水源范围。
4)采用再生水为取水水源的,应综合考虑污水处理厂污水的收集范围和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等因素确定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5)多水源取水的建设项目,应综合考虑各水源的情况,分别确定取水水源论证范围,5.3.2.6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有针对性地选择标注内容,其要求如下:
a)地表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在水系图的底图上绘制,标注主要河流,水利水电工程,水文站、
建设项目取水口的位置,以及与建设项目取水有影响的取水口与人河排污口位置等﹔
b)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在满足论证深度要求的水文地质图的底图上绘制,标注已有取水构筑物和建设项目拟建取水构筑物类型,数量,平面位置开采层位与开采量等;
e)公共供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在行致区划图上标注公共供水工程或企业的位置,供水范围、供水面积、供水管网、重要用水户以及公共供水工程或企业的取水水源等;
d)再生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应在行政区划图上标注再生水厂的位置、污水收集范围、污水收集管网以及污水收集范围面积等有关数据。
3、取水影响范围
1)取水影响范围应涵盖取水直接影响的水域,取水用户和取水供水范围,其要求如下:
a)对于取用地表水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取水对水资源水生态以及其他取用水户等造成影响的程度与范围,确定取水影响范围。对于从供水工程(包括蓄水,引水和提水等)取水的,取水影响范围应包括供水工程现状供水范围;
b)对于取用地下水的,取水影响范围应在影响半径范围内,包括因建设项目取水引起地下水动态(水量,水位,水质.水温)变化的区域及其诱发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区域;取用矿坑排水的,应包括矿坑排水对含水岩组形成影响的区域:
c)对于取用公共供水的,取水影响范围应覆盖公共供水工程供水区域内的现有取用水户;
d)对于取用再生水的,取水影响范围应包括再生水厂供水区域内的现有用水户,原排入水域及其在该水域取水的有关用水户。
2)取水影响范围应以水系图为底图进行绘制,标注水功能区,建设项目取水口位置主要取用水户取水口位置或供水范围,并附表说明主要取用水户取退水的基本情况。
4、退水影响范围
1)退水影响范围应涵盖受纳退水的水功能区,退水影响的相关水域及受影响的取用水户,其要求如下;
a)应主要考虑正常工况下退水影响范围,兼顾非正常工况或事故条件下退水可能影响范围;
b)退水排人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或污水处理厂的,应考虑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能力等因素。
2)退水影响范围应以水功能区图为底图进行绘制,标注人河排污口位置、受影响的水域范围,主要取用水户取水口位置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范围,并附表说明主要取用水户取退水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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